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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龙网讯 为了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,充分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,形成各司其职,各尽所责,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,最近,双桥区文明委结合自身实际,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双桥区文明委工作制度》,使区文明委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。
该制度包括文明委主要工作职责、文明办主要工作职责、文明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、文明委会议制度、文明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、文明委成员单位信息交流制度等六项具体工作职责及制度。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:
一是明确了职能职责。长期以来,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相对独立,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往往单打独斗,作用发挥不够充分。该制度既明确了28个文明委成员单位各自的具体职能职责,强调工作的相互配合,协调一致。同时还进一步强调了文明委和文明办的统筹协调职能,使职责更加明确,任务更加具体,日常工作更加规范,成效更加明显。
二是规范了工作机制。以前文明委一年只召开一次全体会议,研究工作不深、不细、不透。该制度增加了对文明委主任会议、专题会议和工作会议等的相关规定,对会议研究内容进行了界定,有利于及时研究、解决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三是形成了工作合力。该制度要求各文明委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,负责做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,撰写经验文章,及时收集、编写、报送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信息及材料,极大地调动了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,促进了相互之间的沟通与协调,不断总结和交流经验,增强齐抓共管的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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