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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龙网讯 种粮农民农资综合与水稻良种推广直补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采取粮食安全的重大措施。为调动我区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,促进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,按照重庆市农业局的统一安排布置,根据(渝财农〔2008〕88号)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了《2008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与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》。严禁对撂荒等未种粮农地给予补贴。区农业、财政部门督促镇街、村社对种粮情况进行认真核实,对未种粮的撂荒地以及渔业养殖、农家乐、竹本及花卉种植等非种粮农地严禁补贴。坚持谁种粮、谁享受的原则。采取农民申报,经过村社审核公示(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,并将该公示处照(摄)相,资料存查),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审查。镇街审查后,进行汇总,并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镇街将汇总表报农区农林水务局复核后。报区财政局及时进行数据库处理,再将清册报给区邮政局,同时将资金划拨到区邮政局账户。区邮政局收到发放清册和资金后,及时将资金上到种粮农户存折上。
1、补贴情况:(1)全区农资综合直补户数5320户、补贴面积8616亩、补贴资金646668元。(2)全区水稻良种直补户数5320户、补贴面积8173亩、补贴资金123060元。
2、补贴对象: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民。
3、补贴标准:凡辖区内的补贴对象,均按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每亩75元计算补贴。水稻良种补贴面积每亩15元计算补贴。
4、补贴兑现时间:种粮农资综合直补与水稻良种直补资金已于2008年5月22日到达了农户存折(卡)账户。
5、严肃纪律
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,直接关系到广大粮农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,在区农林水务局、区财政局、各镇街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,强化了措施,落实了责任,确保了农资综合与水稻良种直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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